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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创业培训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2010-04-22     来源: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长县发〔2009〕2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长县办发〔2009〕54号《长沙县创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长沙县2010年创业富民工作要点》有关政策及精神,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创业富民培训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申报时间

4月20日至5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1、所申报的创业培训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均应符合《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长沙县创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沙县2010年创业富民工作要点》有关政策及精神的规定和要求。

  2、经县创业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机构是否具备创业辅导培训资质进行资格初审,认定为创业辅导培训服务机构,并与县创业办签订《长沙县创业辅导培训委托服务合同》及《长沙县创业辅导培训任务合同》,2009年开展了创业培训辅导的相关业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经县创业办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该项目。

3、申请创业专项资金用于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A、与县创业办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方案及考核、验收合格文件;

B、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法人证明;

C、要求立项和使用专项资金的申请报告;

D、服务创业项目类型及培训创业人员情况,包括创业服务计划、经费决算、工作总结、接受服务的项目及人员对服务效果的评价意见、培训创业人员名录等;

E、机构(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经营范围、人员、组织机构、厂房场地面积、营运状况、投资情况等);

F、创业服务项目有效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G、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申报要求

1、各乡镇(街道)、县直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申报的九个原则严格把关,对所申报的创业富民培训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内容完整、真实有效等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各乡镇(街道)申报资料汇总后,于5月31日前统一上报县创业办, 电子文档请发至县创业办邮箱:csxcyb@126.com。联系人:唐建辉,联系电话:84931977。申报表格可在长沙县政府门户网创业富民板块下载http://www.csx.gov.cn/rdzt/cyfm/。

附:创业辅导、培训专项资金申报表

                长沙县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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